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于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布日期: 2024-11-27
- 作者: 湖北楚暉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次瀏覽
索?引?號 | 011043372/2024-24671 | 發文日期 | 2024-05-31 |
---|---|---|---|
發布機構 | 湖北省人民政府(省衛健委代擬) | 文????號 | 鄂政辦發〔2024〕28號 |
分????類 | 衛生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名稱 |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于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關于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5月31日
關于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強縣工程的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鄉村醫療衛生工作擺在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推進強縣工程的重要位置,堅持標準化、體系化、數智化發展方向,以“一般病在縣內解決、頭疼腦熱在鄉村解決”為總體目標,以硬件優化提升、人才培養引進、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全面提升縣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切實解決農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看病繁”問題,為加快縣城“雙集中”發展和就地城鎮化提供衛生健康服務支撐。
設施設備條件持續改善,到2025年,鄉鎮衛生院全部達到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基本標準、30%達到推薦標準;到2026年,全省63個縣(市)和神農架林區實現三級醫院全覆蓋,村衛生室全部達到國家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基本標準、50%達到推薦標準,逐步普及數智化醫療服務;專業人才隊伍不斷壯大,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比例提高到45%左右;到2026年,鄉鎮衛生院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占比達到10%,每個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大學生村醫;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運行質效不斷提高,到2026年,建成全省統一的數智化遠程醫療服務平臺,帶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賦能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層首診、遠程會診、雙向轉診、上下聯動的運行機制更加高效順暢。
二、加強縣鄉村醫療衛生體系標準化建設
(一)優化縣域醫療衛生機構布局。結合縣城“雙集中”發展和就地城鎮化,因地制宜分類配置縣域醫療衛生資源,從注重機構全覆蓋轉向更加注重服務全覆蓋。統籌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等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合作、提供差異化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服務人口較多的鄉鎮衛生院提高基本醫療服務能力,至少能夠識別和初步診治100種常見病、多發病,基本達到二級醫院服務能力;其他鄉鎮衛生院按每千服務人口1.2張床位核定規模,兜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性疾病診療服務“雙網底”,至少能夠識別和初步診治75種常見病。優化村衛生室設置,交通便利地區相鄰行政村可合建村衛生室,鄰近鄉鎮衛生院或服務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可通過鄉鎮衛生院巡診、派駐等方式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改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優化提升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設施設備條件。堅持“填平補齊、適度發展”原則,優化提升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設備等硬件條件。在基礎設施方面,縣級醫院重點推動病房改造提升,補齊病房環境與設施短板;鄉鎮衛生院重點加強門診與病房改造,完善空調、電梯、衛生間、污水污物處置等配套設施;依托村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公有化、標準化村衛生室。在設備配置方面,推動縣級醫院醫療裝備迭代升級,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等設備更新;鄉鎮衛生院配齊彩超、DR、可穿戴式醫療設備等,支持中心鄉鎮衛生院、“口子鎮”衛生院配置CT、血液透析機等;村衛生室配備心電圖機、自動體外除顫儀等急診急救設備。(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建設數智化醫療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數智化病理服務體系建設,建成省級遠程病理服務平臺,全省二級以上醫院實現病理服務全流程數智化。堅持開放共享,建成全省統一的遠程醫療服務平臺,匯聚遠程影像、病理、心電、檢驗等診斷和會診功能,推動上下級醫療機構之間實現數據共享、結果互認、會診轉診等。加快人工智能、AI輔助等數字技術在基層診療服務中的配置應用,以數智化帶動醫療資源下沉,變“患者跑腿”為“數據跑路”。(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數據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加強縣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四)培育壯大縣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加大力度引進基層緊缺專業人才,持續培養“本土化”人才,逐步擴大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規模,落實艱苦邊遠地區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傾斜政策,加快補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短板,力爭到2027年縣鄉村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2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45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4.0人。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選聘200名二級及以上醫院具有高級職稱且符合崗位條件的退休醫生到縣鄉醫療機構擔任首席專家。強化縣鄉村衛生技術人員在崗培訓,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3年內實現在崗衛生技術人員業務培訓全覆蓋,其中每年脫產培訓不少于1000人。(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創新人才使用機制。加強縣域醫療衛生人才一體化配置,推進“縣管鄉用、鄉聘村用”改革政策落地,激發縣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活力。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崗的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聘用條件下,可通過“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聘用至相應崗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鼓勵各地將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地方高校應屆畢業生納入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資助范圍。以縣(市)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強化醫護人員收入和待遇保障。積極推動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標準落實財政保障。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鄉鎮衛生院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內部分配向一線醫務人員傾斜,鼓勵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并在績效工資中單列。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政策并動態調整補助標準,按照執業資質分類給予崗位補貼,鄉村醫生平均年收入與當地鄉鎮衛生院同等年資醫務人員收入水平相銜接。加強鄉鎮衛生院特別是山區和偏遠地區鄉鎮衛生院職工周轉住房保障,鼓勵各地為大學生村醫安排周轉住房。切實維護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鄉村醫生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廳)
四、完善縣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運行機制
(七)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加快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明確醫共體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推進資源共享、人財物統一管理、處方自由流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用藥目錄銜接統一。加強醫共體績效管理,引導資源和患者向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下沉。(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衛生健康委、省委編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八)完善城鄉對口支援幫扶機制。深化醫療衛生城鄉對口幫扶,將指導基層、下沉服務作為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基本職責。建立健全城市三級醫院分片包縣、二級醫院包鄉、鄉鎮衛生院包村工作機制,通過專家派駐、專科共建、臨床帶教、遠程協同、科研和項目協作等方式,帶動縣域醫療衛生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城市二級以上醫院每年至少派出3名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到對口幫扶的縣鄉醫療機構常駐開展幫扶工作。(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衛生健康委)
(九)落實鄉村醫療衛生投入保障。落實市縣兩級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主體責任,新增財力向鄉村醫療衛生領域傾斜。政府辦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據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方式予以保障。省級財政加大統籌力度,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予以支持,對提升脫貧地區鄉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項目按規定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十)全面建立醫保、醫藥、醫療聯動機制。對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年度新增醫保基金重點向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傾斜,逐步提高縣域內醫保基金用于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在已開展DRG/DIP支付改革的地區,逐步擴大基層病種(病組)數量。將基層廣泛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按有關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合理提升診療、手術、護理、安寧療護、中醫藥適宜技術等醫療服務價格,逐步提高服務收入占比。在市域范圍內從鄉鎮衛生院上轉的住院患者,起付線可以累計計算,按分級診療要求從上級醫院轉至鄉鎮衛生院的,取消起付線。(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完善縣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推進縣城“雙集中”發展和就地城鎮化、鄉村振興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切實落實組織領導、投入保障、日常調度等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